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一)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
1、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以医保目录内和物价部门规定的费用限额为限。
2、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的起付标准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两个以上门诊大病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高血压病、糖尿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为4000元。 普通门诊医疗保险
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或乡镇卫生院就医,通过刷医保卡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结算年度内,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为10元,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全年累计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含起付标准和自付的医保费用)。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支付标准参保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参保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例如:李某,在省立医院(三甲)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有18000元。这些费用中统筹基金支付多少?从他个人帐户支付多少?如果他个人帐户只有600元,他自己还要交多少现金?
李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18000元的医疗费用中,由他个人帐户或个人自付的有:1、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800元。2、个人负担比例部分: (18000—800)X15%=2580元。两项合计3380元。其中从个人帐户支出600元,个人还需现金支付2780元。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为:18000—3380=14620元。若李某为退休职工,个人需支付:800+(18000—800)X 10%=2520元,其中从个人帐户支出600元,个人还需现金支付1920元;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为18000—2520=15480元。
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包括哪些?
(1)噩性肿廇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
(2)重症尿毒症透析
(3)结核病规范治疗
(4)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
(5)精神分裂症治疗
(6)危重病的抢救
(7)高血压病
(8)糖尿病
(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慢性心功能衰竭
(11)系统性红班狼疮。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一)住院统筹补偿方案
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后,总体上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2011年提高5至15个百分点。根据各统筹地区近年住院概率和“次均可报销费用”情况(两者的乘积即“人均 可报销费用”),省新农合技术医生指导组对各地进行分档,共分三档,各地应按照本县(市、区)人均可报费范围选择相应的档次。原则上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 分别为75%—80%、45%—65%;乡级住院补偿采取分段补偿:即乡级住院可补偿费用500元以下部分(含500元)的补偿比为60%,超过500元部分补偿比为90%—95%。具体补偿
(二)乙类门珍特殊病种范围:
乙类门诊特殊病种(12种,为供选择的病种、逐步纳入补偿范围)
类风湿关节炎;不孕不育症;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肾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慢性疾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强直性脊柱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甲状腺功能亢进;脑卒中受后遗症;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重症肌无力。2017年医保新政1、从1月24日起,取消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区域限制,参保人员在福州市范围内就医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2、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参保地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3、将城镇居民医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可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从1家增加到2家。